4月20日,证券法修订草案正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审。
本次证券法大修当中,注册制是最核心、最关键的部分。草案首次从法律层面明确了股票发行注册的申请条件和注册程序,确立了股票发行注册的法律制度。
草案在股票发行上的两大核心取得实质性进步:一是取消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制度,规定公开发行股票并拟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由交易所负责对注册文件的齐备性、一致性、可理解性进行审核。
二是取消发行人财务状况及持续盈利能力等盈利性要求。这一修改最为到位,是大突破。证券市场本应该是为了那些想创业却缺乏自有资本的创业者而设立,如果硬性规定3年乃至更长时间盈利等业绩指标,可能导致着急募资的创业企业上不了市;而已上市企业或许并不真正缺乏资金。
尽管市场一再呼吁发展股、债等直接融资工具,但直接融资在解决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上很多时候并未发挥应有的作用。一个主要原因就是股票发行等直接融资门槛太高。真正融资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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