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的通知》只是一个政府部门性质的红头文件。建议尽快修订和完善《着作权法》
国家版权局近日发布《关于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文规定,互联网媒体转载他人作品,必须经过着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通知》最大的亮点就是首次以官方文件明确了网络转载必须获得授权并支付报酬。
南方都市报也发布《版权声明》向非法转载说"不",呼吁各方共建版权合作秩序。
《通知》对网媒转载的"免费午餐"明确说"不"。《通知》要求,互联网媒体转载他人作品,必须经过着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及作品来源,转载他人作品时,不得对作品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对标题和内容做文字性修改和删节的,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和作品的原意,但时事新闻不受着作权法保护。凡转载包含着作权人独创性劳动的消息、通讯、特写、报道等作品时,必须经过着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网络媒体免费转载作品、不给作者付酬可谓司空见惯。诚然,网络媒体以其时效性、多媒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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