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工作、农村经济)厅(委、办、局):
经报请国务院同意,近日农业部、中央农办、国家林业局印发了《关于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工作的批复》(农经发〔2015〕7号)。为指导各地做好改革试点工作,农业部定于5月下旬举办改革试点专题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系统学习中央深化农村改革的部署要求和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改革试点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各地各部门推进改革试点工作的历史责任感和现实紧迫感。
2.深刻领会《方案》的精神,准确把握改革试点的具体任务和政策底线,扎实搞好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工作。
3.研究讨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重大问题,重点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集体资产股权设置与管理、集体资产股份流转、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地位、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等问题进行交流研讨。请参加培训人员联系工作实际,认真思考,积极提出思路与建议。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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