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黑龙江分社称,组织分社纪检组、总编室联合进行查证,经调查,网络内容纯属造谣、诽谤,严重影响新华社及当事记者的声誉。目前,分社已向哈尔滨市公安局报案,依法追究造谣、诽谤者的责任。
综合新华社电 新华社黑龙江分社昨日称:个别微博用户称我社记者在“庆安枪击案”采访中“收受好处费”纯属造谣、诽谤。
5月13日凌晨,新浪微博用户“野茉莉走天涯”发布信息:“(快讯)有良知未泯的工作人员愿意实名举报:庆安枪杀访民案有某华社两位黑心记者收受有关部门好处费3.8万元,尔后颠倒黑白进行歪曲报道,美化行凶者李乐斌。”有网友随即转发并称记者为新华社记者。原微博和转发微博随后被大量转发。
新华社黑龙江分社称,发现上述舆情后,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立即展开调查,并发函商请哈尔滨铁路公安局哈尔滨公安处配合调查。该处经对有关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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