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务部下发《无店铺零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对于网店等无店铺经营者的行为提出了更为细致的管理办法,严禁弄虚作假,泄露、篡改、出售或非法向他人提供消费者个人信息,电子商务平台的“卖家”,需提交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授权经营证明等证照信息。
值得关注的是,该《办法》对狂轰滥炸式的广告推送作出明确规定: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请求,不得以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形式推送广告。
网店将纳入信用管理
“微商”这个依附于微信朋友圈的衍生品,在“创客”热潮不断高涨的时代背景下,已然刷新大众对社交软件的认识和定位,成为不容忽视的“传奇”存在。但与此同时,无规则、无秩序、倾销、串货、三无产品、暴力刷屏等问题层出不穷。据工商总局的数据,今年一季度,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170.1万件,同比增长18.7%,其中网络购物问题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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