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指导意见》,要求破除以药补医机制,试点城市所有公立医院推进医药分开,采取综合措施切断医院和医务人员与药品间的利益链,完善医药费用管控制度,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到2017年,总体上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
根据《意见》要求,改革试点城市由2014年的34个增加到今年的100个,2017年所有地级以上城市都将全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意见》提出,破除以药补医机制,试点城市所有公立医院推进医药分开,积极探索多种有效方式改革以药补医机制,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按照《意见》提出的目标,降低药品和卫生材料收入的比重,2017年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
同时,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大政府投入、改革支付方式、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采取综合措施切断医院和医务人员与药品间的利益链,完善医药费用管控制度,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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