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药企胜诉食药监总局 “自由裁量权”使用不当?
每年都有近三成药品申请在审批环节被“枪毙”,以2014年为例,审结的化学药品、中药、生物制剂约1900个受理号中,有约560个不被批准,而最终等到被“枪毙”的结果可能已是几年之后。
在每年几百个被“枪毙”的申请中,2011年开始,越南一家名为VELLPHARM的药厂(下称“越南药厂”)便开始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称“食药监总局”)展开了长达3年的诉讼拉锯战,从北京中院到北京高院,最终走到了最高院。
让人意外的是,最高院推翻了此前判决,食药监总局败诉。越南药厂董事长贝庆生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只是因为一个不关乎药品安全、质量和有效的原因就将我们的申请‘枪毙’,而且也没通知补充材料,我就是想改变食药监总局这种做事的方式。”
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向本报记者表示,未来只有尽量缩小自由裁量的空间,将规定细化、完善,才能更公平合理。
“告官”常客
这是一场药企版的“秋菊打官司”,一审与二审的结局并不意外,均驳回了贝庆生的诉讼请求,不过,最高院的终审结果却以扭转性的判决让人惊讶。
贝庆生激动地对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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