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数额
根据《债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财务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经发行人董事会(2015)第1 号审议通过,并经股东审议通过,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行不超过人民币7.0 亿元公司债券。
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经发行人董事会(2015)第1 号审议通过,并于2015 年3 月25 日经发行人股东舟山市国资委批复通过,本次拟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剩余部分拟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董事会根据股东授权依据公司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决定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和补充营运资金金额、比例。
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7.0 亿元,公司拟将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36,396.00 万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剩余资金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该等资金使用计划将有利于调整并优化公司负债结构,节约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一)偿还银行贷款
根据自身财务状况及银行贷款情况,公司拟定了偿还计划。
待本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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