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央行发布公告(9号文)称,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取消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流通审批。
中债资信政策研究部总经理杨勤宇对《第一财经日报》分析称,9号文明确要求债券登记托管机构应在登记日以电子化方式将债券信息传输至交易系统。总体来看,9号文进一步促进了债券发行后上市交易流通效率的提高,也是适应银行间债券市场不断扩容、发行量不断提高的重要举措。
9号文显示,依法发行的各类债券,完成债权债务关系确立并登记完毕后,即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
这里所称的各类债券,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债券,中央银行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公司信用类债券,资产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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