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发行主体扩容,发行方式更加丰富,拓宽了非上市公司直接融资渠道,减轻了对银行信贷的依赖。由于债券期限相对较长,也增强了企业抵抗周期性经营风险的能力。
5月22日,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15舟港债"成功发行,成为自2015年1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来,首只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也是首只由非上市公司公开发行的债券。
拓宽非上市公司融资渠道
据了解,本次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为7亿元,期限5年,主体和债项评级均为AA+,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相关环节充分体现了市场化、高效、便捷的特征。
根据债券发行公告,"15舟港债"发行人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为舟山市国资委全资控股非上市公司,发行人截至2014年末所有者权益为36.77亿元,资产负债率(合并)68.23%,此次债券募集资金约3.64亿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剩余资金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据公司内部人士介绍,该计划有利于调整并优化公司负债结构,降低财务成本,并进一步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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