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 )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以下简称理财信息登记系统)发布《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年度报告(2014)》。报告中提到,监管部门要求面向一般个人和高资产净值客户出售的理财产品在发行之前必须有中央结算公司出具的产品登记编码,未经理财信息登记系统登记的理财产品一律不得发售,笔者为该条规定拍手叫好。长期以来,个人通过银行柜台或网银购买的理财产品缺少在事前了解该产品是否为银行自行设计或代销,抑或是柜面服务人员的私人行为的统一权威平台。从而投资者在购买前对理财产品进行鉴别的难度较大、意识不强,理财产品的收益和本金风险往往在其到期后才暴露出来。
2015年以来也有几起飞单 事件发生。例如今年4月,多位北京市民在一国有银行北京市通州支行次渠分理处客户经理李某处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后本金与收益均未兑现,共涉及17人2248万元。今年3月,几家国有银行在长沙、益阳等地的数十个营业网点及其工作人员,向客户推荐购买或直接代销非法开展委托理财的湖南博沣资产管理公司的信托产品,之后由于博沣跑路、产品无法兑付造成投资者巨大损失。据监管部门初步调查,博沣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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