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月1日起,我国绝大部分药品将取消政府定价,其中除了对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仍暂时保留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外,对其他药品政府定价均予以取消,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由生产经营者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制定价格。
自1996年开始,中国对药品实行三种定价形式: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目录的药品及少数生产经营具有垄断性的药品,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占市场总比例约23%。除此以外其他77%的药品都已由企业自主定价。而此次改革,也就是放开这最后的23%,这就意味着市场上的2700余种药品,将正式放开"计划"定价形式,交由市场决策。
那么放开"计划"定价交由市场决策好不好?笔者以为价改是好的,一是可以解决当前医药市场特殊药品价格"虚高"问题:进口药品、专利药品、原研药品、独家品种及一些具有市场垄断型的药品基本属于药品中的"高富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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