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扶风城隍庙山门殿保护维修工程立项的请示》(陕文物字〔2015〕53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扶风城隍庙——山门殿修缮工程立项。
二、在编制工程方案时,应注意以下方面:
(一)该工程属文物修缮工程,应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最小干预”等文物保护原则,保护文物及其历史环境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工程范围为扶风城隍庙山门殿建筑本体。
(三)加强现状勘察,深入评估文物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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