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深圳5月31日电 (记者 王小垣)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李飞31日在深圳就政改议题与香港立法会议员会面时表示,立法会议员对普选法案的投票,是支持还是反对“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的试金石,是转向合作共赢正道还是继续走对抗俱损歪道的分水岭。
李飞当日在题为“遵守香港基本法 支持普选法案”的发言中,就行政长官普选问题谈了四点看法。
第一,基本法对行政长官普选有明确的规定,必须严格遵守。基本法关於行政长官普选的规定虽然只有一句话,但其含义是十分明确的:行政长官候选人的提名权属於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这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就是由现在的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直接翻牌而来;提名委员会是一个机构,而一个机构提名行政长官候选人,要求必须获得该机构过半数成员的支持,是符合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原则和通行的决策规则的。从维护基本法出发,对基本法关於行政长官候选人提名制度的规定,不能有超出以上三点的其他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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