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晚,安徽省住建厅发布《我省出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全省取消限购和限价。
合肥网消息,安徽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全省停止住房限购政策,居民购买住房无需提供购房所在地纳税或社保缴纳证明;商品房销售备案价格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开发建设成本、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行确定。
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推行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二是鼓励农民退出宅基地进城购房。三是科学把握商品房及用地供应。四是落实支持居民合理住房消费的财税、金融和住房公积金政策。五是取消各类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性管制措施。六是依法依规加强房地产市场行为监管。
全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家近期出台的一系列稳定住房消费政策和省政府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日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改委、财政厅、国土厅、商务厅、地税局、物价局、金融办、国税局、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省银监局、国开行安徽省分行等12个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意见》共23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推行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
要求2015年货币化安置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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