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股意向书】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及其变化情况
本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融资融券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股票期权做市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同时,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国泰君安资管公司、国泰君安期货公司、国泰君安创投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国联安基金公司,分别从事资产管理、期货、直接投资和基金管理等业务;通过全资子公司国泰君安金融控股公司所控股的国泰君安国际及其子公司主要在香港从事经有权机关核准的与证券相关的持牌业务;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证券及其下属子公司从事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证券业务。
二、发行人所属行业基本情况
(一)证券业发展概况
我国证券公司起源于上世纪八十年代银行、信托下属的证券网点。1990 年,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继成立,标志着新中国集中交易的证券市场正式诞生。二十多年来,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发展,我国证券市场制度不断健全、体系不断完善、规模不断扩大,已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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