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什么追加1万亿的债务置换?
首先,2015年地方政府到期债务偿还压力巨大。除了2013年6月底审计署公布的1.86万亿,考虑新增债务以及2014年底债务甄别中或有债务纳入政府债务的可能性,我们估计2015年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到期债务规模约有2.8万亿,1万亿的置换额度再释放在预料之中。
其次,351号文之后,被寄予厚望的PPP模式难以实现对存量项目的资金续接。351号文明确在地方政府债务甄别中,能够转化为PPP模式的,不纳入地方政府债务,用企业债务的形式继续项目的融资。然而,一方面由于处于初级阶段,相关政策、法规的不完善,另一方面,存量项目自身债务问题难以解决,反过来也阻碍了存量项目的转型,项目的资金压力凸显。
最后,资金面宽松,银行对第一批债务置换供给吸收能力高于预期,也加强了第二批债务置换的信心。
二、第二批的发行方式如何?
结合第一批债务置换的成功经验,考虑到1万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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