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被人诟病的商业车险改革,在众人的期待下,从今年6月1日起,商业车险改革正式在黑龙江、山东、广西、陕西、重庆、青岛地区试点运行。
和之前的旧条款相比,本次商业车险的改革动作可谓不小,不少与车主直接相关的条款都进行了改动。其中,自己的车子撞了自己人可以在第三者责任险下进行赔付;同样售价的车子会因车辆的安全系数和维修难易度而导致保费不同;另外,以后车辆投保会根据车子的实际价值来计算保费,出险多的车辆保费也会相应上涨……
业内人士表示,商业车险改革一方面能够节省部分车主的投保费用,另外一方面也能约束车主在驾驶过程中更加文明和遵守交通规则。
"高保低赔"将不复存在
商业车险改革前,车主在投保时,需按新车购置价来确认保额,并以此计算保费。以一辆新车价为10万元的家用车为例,使用两年后,该车折旧后的价值会在8万元左右,而车主投保时则仍需按照10万元来计算,可一旦发生事故,车辆全部损毁时,其得到的赔偿则按车辆全损时的实际价值计算。
商业车险改革后,如果车辆是以实际价值确定保费投保车损险的,发生全损时,车辆即可获得实际损失的赔偿。相比改革前,车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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