偿付能力监管体系不断完善 保险偿付能力稳步提升 发布时间:2015-06-11 16:31:54 来源:保监会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田燕
2014年,保监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按照“放开前端、管住后端”的监管思路,大力推进偿付能力监管改革,完成了中国风险导向的偿付能力体系(简称偿二代)主干技术标准的研发工作;同时,强化资本约束,拓宽资本补充渠道,严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有效防范和化解了各类偿付能力风险,行业偿付能力稳步提升。
完成偿二代建设,实现监管制度换代升级。2012年3月启动偿二代建设以来,保监会集中全行业的力量和智慧,经过三年艰苦努力,攻坚克难,于2014年末顺利完成了偿二代17项主干监管规则的研制工作,并于2015年初正式发布,同时保险业进入偿二代过渡期。
偿二代在我国保险业风险分层模型基础上,构建了保险业审慎监管的三支柱框架。与银行业巴塞尔资本协议和欧盟偿付能力II所采用的三支柱框架相比,偿二代的三支柱框架既不同,又可比。第一支柱定量监管要求,主要防范能够用资本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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