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美国投资协定新范本确立了目前世界上最高水平的投资规则。在投资准入、权益保障、环境、劳工、业绩要求、透明度、争端解决等条款方面,较之我国对外商签投资协定的惯常做法均有更高要求。再加上当前国际投资体系尚未形成像多边贸易体系那样完整的、被普遍接受的规则体系,因而中美双边投资协定还会面临规则标准确定的不确定性。因此,眼下如何把握BITs中的权利义务,建立适合我国现阶段发展实情的游戏规则显得尤为迫切。
中美双边投资格局即将发生重大变化。
上周五结束的第十九轮中美投资协定谈判首次交换了负面清单出价,并正式开启了负面清单谈判,这标志着谈判进入到新阶段,为正式达成中美双边投资协定(BIT)奠定了决定性基础。
从本质上来说,全球新一轮投资协定其实是规则之争,包括2012年美国新推出的双边投资协定范本,以及近期发达国家已经建立或推动建立的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定(TTIP),以及中国与东盟等发展国家倡导的东盟和中日韩自由贸易区、东亚国家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等自由贸易投资协定均显示出各自不同的规则和特点。正如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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