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了高通案的全程报道,最让笔者困惑的,就是整改措施全文为何不能公布。
国家发改委今年2月份对高通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依法作出处理,责令高通公司停止相关违法行为,处2013年度在我国市场销售额8%的罚款,计60.88亿元。
虽然高通主动公布的简要整改措施满足了美国证监会的要求,但在中国,正是由于全文的不公开,导致下游企业普遍感到迷茫。有限的透明度使得小道消息弥漫,大量企业只能在有限的信息里揣摩,损耗精力,无端提高了全行业的后期谈判交易成本。
实际谈判中,由于整改措施全文没有公布,即便高通拿出一个号称“全文”的版本,企业也无法辨别真伪。和高通谈判的企业,只能从公开渠道来获得信息,逐一分析提出符合要求的新条款。
那些已经和高通签署协议的企业,比如华为,出于一对一谈判的商业保密原则,也无动力将隐藏于合同细节的标准必要专利计费规则,作为模板送给同行。
在业内人士看来,只要整改措施全文公布,那些让企业迷惑的3%、5%、65%到底如何计算,考虑因素几何,便能一目了然,无需付出谈判中高昂的外部成本。
更进一步说,整改全文的公布也将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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