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统筹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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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要求,为深入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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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统筹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要求,为深入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完善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体”工作制度,结合前几年的试点实践,经研究,决定在全国统筹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统筹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认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快农业农村发展,解决“谁来种地、怎样种好地”问题而提出的一项战略决策。为切实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农业部于2012年启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探索建立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体”培育制度,着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取得了积极成效。农村实用人才是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服务、做出贡献、起到示范和带头作用的农村劳动者,是广大农民的优秀代表。在农业领域,培养农村实用人才的主要任务就是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中办、国办联合印发的《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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