捆绑模式逐渐成为养老金计划管理主流模式
通常来说,金融市场较为发达的国家对于养老金机构的执照要求较少、资本金要求低,并倾向于建立专门监管机构和采取“谨慎人”监管原则。“谨慎人”原则是指只要达到必要的谨慎程度,不做太多数量化限制,赋予了养老基金较大的投资自主权,但对市场环境要求较高。
在养老金投资政策方面,各国可投资范围基本囊括了本国金融市场上的主要工具,且绝大部分国家允许投资外国资产,少数国家规定了类别资产的投资上限。34个OECD国家中,有14个对股票资产规定了上限、4个对固定收益具有限制。通常来看,在私人养老金市场较为发达的国家(如美国、英国、芬兰、荷兰等),投资规则较为市场化、量化限制较少;在公共养老体系占比较大的国家,如德国、意大利等,量化限制较多。
OECD中多数国家仅对受托人资格进行审批。根据受托人与其他市场管理人的组合形式,可将其分为分拆模式和捆绑模式。前者是指受托人将账户、投资、托管人角色分给其他机构;后者是指受托人将除托管人之外的其他角色集为一身,为计划发起人提供受托、账户管理、投资、商业保险等“一站购齐式”服务。捆绑模式凭借成本低廉和服务便利的优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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