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4号)、《发展改革委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536号)、《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008号)、《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令第28号)和《排污费征收工作稽查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令第42号)等规定,依据环境保护部组织实施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结果,决定对2014年脱硫脱硝设施存在突出问题的企业予以公告。现公告如下:
一、核查结果
(一)国电东北电力有限公司
所属的双鸭山发电有限公司、龙华吉林热电厂(龙潭发电厂)、吉林龙华白城热电厂、龙华延吉热电有限公司、北安热电有限公司、沈阳热电厂、吉林龙华长春热电一厂、双辽发电厂、康平发电有限公司、和龙热电厂等10家单位超标排放问题突出。
1.双鸭山发电有限公司
该公司现有2台200M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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