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第一批试点设立的5家民营银行已陆续进入开业阶段,民营银行"小荷才露尖尖角"。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又转发银监会《关于促进民营银行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这标志着民营银行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已开始步入常态化发展阶段。
《意见》关于民营银行发展,突出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关键点。
市场定位上,强调民营银行与现有商业银行错位互补发展。《意见》提出,民营银行应当明确差异化发展战略,发挥比较优势,坚持特色经营,与现有商业银行实现互补发展,错位竞争。监管部门鼓励民营银行着力开展存、贷、汇等基本业务,为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三农"和社区,以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更有针对性、更加便利的金融服务。也就是说,民营银行未来开展的业务主要应该是"小微金融",而不是和大银行竞争大客户和大业务。
准入管理上,不设限额设条件,民营银行有望享受国民待遇。《意见》强调,监管部门要加强指导 ,重点辅导具有设立民营银行意向的省份进一步研究完善筹建方案,依法审核,成熟一家、设立一家。只要符合民营银行的设立条件,符合监管部门设立民营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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