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再次对“同股不同权”说不。6月19日,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港交所”)提出,拟有条件容许公司采用“同股不同权”架构在港上市。去年10月,随着阿里巴巴集团最终放弃香港而选择在美国上市,港交所即对“同股不同权”进行市场咨询。改变现有的同股同权架构,这是为期9个月的港交所市场咨询总结报告中的一个核心建议。但一周之后,6月25日,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表示,“证监会董事局一致决定不支持”。
所谓“同股不同权”,即允许股份持有人拥有与其持股量不成比例的投票权。在去年阿里巴巴集团和香港证券监管方进行的长期拉锯战中,正是因为香港证监会对这一股权架构的否决,而使得阿里转投美国。这次的再度否决证明,近一年之后,证监会的立场没有发生任何改变:坚持公平透明原则,而对可能危及这一原则的资本“说不”。
证监会和港交所的独立与制衡
在对去年阿里巴巴集团“弃港投美”的报道中,不少传媒将其形容为阿里巴巴集团这家互联网巨无霸企业与全球市值最高的证券交易所——香港交易所的“对决”。这使得公众对此产生了不小的误解。
实际上,以其行政总裁李小加为代表的港交所一方 ...
全文地址:https://bbs.pinggu.org/thread-3814337-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