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今年100多位长春投资者委托的18家民营投资公司相继集体“消失”,近亿元资金“打水漂”。这些公司有成体系的工作程序,打着“P2P”、房地产项目等名号去注册。而这并非个案,一些地方的投资者也遭遇类似情形,被忽悠参与集资“开金矿”等谋取暴利。
对此,有博友认为,这类涉嫌违法犯罪行为暴露出民间金融领域的监管新盲区,亟待有关行政职能部门明确监管职能、责任及范围,尽早堵住监管漏洞。
诈骗特征明显
不少博友表示,投资公司诈骗案件特征明显,有很多共性,例如:看似庞大的公司几乎是在一夜之间垮塌、人去楼空,导致受害群众血本无归……
博友“zhaohuazone”认为,骗子公司高息吸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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