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未及时披露公司第一大股东股权裁定变更等事项,亚太实业控股股东及相关当事人遭到深交所的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处分。
经查明,亚太实业现控股股东兰州亚太曾于2009年4月2日与时任北京大市股东魏军、赵伟签订协议,收购其所拥有的北京大市100%股权。因北京大市直接持有亚太实业总股本9.97%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故于同年4月17日,兰州亚太与魏军、赵伟分别披露了详式、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但事实上,北京大市后续证章转移及股权转让登记手续一直未能完成,而亚太实业却在2009年年报至2014年半年报中在股东持股情况中均披露兰州亚太为北京大市的控股股东。
然而,魏军、赵伟其实早已将北京大市的股权转让。2009年,万恒星光(北京)投资有限公司(简称“ 万恒星光” )起诉魏军、赵伟,要求撤销其与魏军、赵伟签署的北京大市股权转让协议,而该转让协议的签署早于魏军、赵伟与兰州亚太之间的转让协议。2010 年,法院裁定确认北京大市99%股权归万恒星光所有,1%股权归星光浩华(北京)投资有限公司(简称“ 星光浩华” )所有,但魏军、赵伟等诉讼相关当事人未能 ...
全文地址:https://bbs.pinggu.org/thread-3814337-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