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楼盘)住房公积金政策又有新调整,市住房公积金网发出告示,10月1日起,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不能超过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这对存缴时间较短的购房者而言,会略有影响。
贷款限额不超过账户余额20倍
7月1日金华住房公积金网新出一则告示:2015年10月1日起,公积金贷款在可贷比例和最高限额内,不超过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账户余额少于5000元,按5000元计算贷款额。
看到这则告示,不少购房者心存疑虑。根据这项新出的规定,缴存时间不长,账户余额不足5000元,最多只能贷20倍,也就是10万元。
据了解,金华市区出台这一公积金贷款新规定,是为了贯彻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浙江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操作规定(试行)》。它明确规定,申请贷款额度不高于申请人及其配偶等共同申请人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或月缴存金额的一定倍数,该倍数由管理机构拟订报当地公积金管委会批准。
浙江省内不少城市都已开始按账户余额倍数确定贷款额度,金华市区最终确定为20倍。这主要是为了体现公积金缴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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