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及董监高6个月内不得减持
中国证监会昨日连发两文,明确支持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下并称"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方式稳定股价。同时,要求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监高人员在6个月内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证监会支持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监高人员增持本公司股份的具体举措包括:
允许近期减持过股票的产业资本通过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定向资管等方式立即在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票,所购股票6个月内不得减持。
近期股价出现大幅下跌,连续十个交易日内累计跌幅超过30%的,上市公司董、监、高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且承诺6个月内不减持的,可以不受定期公告前30日、业绩预告或快报公告前10日等窗口期限制。
上市公司大股东持股达到或超过30%的,可以不等待12个月立即增持2%股份。
鼓励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监、高人员在本公司股票出现大幅下跌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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