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通过外部接入信息系统买卖证券情形,券商应防范任何机构或个人借用公司交易通道违法从事交易活动
对通过外部接入信息系统买卖证券情形,券商应防范任何机构或个人借用公司交易通道违法从事交易活动
《证券日报》记者获悉,中国证监会7月12日发布了《关于清理整顿违法从事证券业务活动的意见》,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表示,一段时期以来,部分机构和个人借助信息系统为客户开立虚拟证券账户,借用他人证券账户、出借本人证券账户等,代理客户买卖证券,违反了《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关于证券账户实名制、未经许可从事证券业务的规定,损害了投资者合法权益,严重扰乱了股票市场秩序。近日随着市场回稳,这些违法现象又出现了卷土重来的势头,可能再次危及股票市场平稳运行,必须予以清理整顿。
《意见》要求,各证监局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信息系统外部接入管理的通知》(证监办发〔2015〕35号)要求,督促证券公司规范信息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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