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记者从江苏省物价局获悉,修订后的《江苏省定价目录》将于8月1日起执行。新修订的《江苏省定价目录》大幅缩减了政府定价目录,将原来13大类定价项目直接减少了4大类,其中药品、商品房、电信资费非基本业务、民办养老机构等将不再实行政府限价。
据江苏省物价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郭奇介绍,现行的《江苏省定价目录》于2002年制定执行,管理了重要的储备、救灾物资,国家专营的烟叶、食盐和民爆器材,部分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和作业项目,部分生产、生活资料,医药,旅游等13类商品和服务价格。
2014年10月起,物价部门对江苏省定价目录进行了修订。今年5月经江苏省政府审核同意,并经国家发改委审定,修订后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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