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和政策导向直接影响上市公司的具体行为选择。西方发达国家的员工持股实践,带有明显的政府支持、法制先行色彩。而中国的员工持股计划缺少系统而长远的发展规划,虽有证监会出台的《指导意见》,但相关配套的细则以及与之有关的其他法律法规却迟迟未动,导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际作用难以达到其对公司治理的积极效果
作为公司治理理论与实践发展中的重要现象,员工参与公司治理一直受到关注和重视。狭义的员工参与公司治理强调的是员工参与企业的管理活动,而广义层面则基本上是指员工如同股东一样参与企业的日常管理,并在公司决策、经营、监督以及利润分配等方面进行一定程度的参与。员工持股计划将员工作为一个整体,以员工、股东的双重身份参与上市公司治理,被赋予了“构建股权制衡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的使命。而事实上,员工持股计划能否有效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与上市公司本身的治理模式息息相关,也和外部制度环境的引导、支持密不可分。
动力不足:外部治理环境无序
自2014年6月20日证监会发布《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来,累计约199家上市公司公告员工持股计划,上市公司可通过员工持股、定增嵌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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