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贵阳7月16日消息(记者孟海 实习生郝永锋)昨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法制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相关部门要对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严格审查,对违法起草、审核、签发规范性文件,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提请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意见》要求,规范性文件不得规定应当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事项,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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