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网贷第一案”优易网案件正式宣判,成为P2P首例集资诈骗罪定性案件。
江苏法院网和如皋市人民法院网站的信息显示,优易网被告人木某、黄某近日被如皋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和9年,并责令继续退赔违法所得人民币1517万元,发还相关被害人。
大成律师事务所肖飒律师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该案对网贷行业起到警醒作用,因集资诈骗罪最高有死刑,这对犯罪分子无疑有强大的心理威慑力。
业内人士也表示,此案的判决对于频频出现的欺诈性平台具有较强的震慑力,在监管政策尚未明确的背景下,这一判例有助净化P2P行业。
量刑重于非法吸收存款罪
据了解,被告人木某、黄某利用优易网第三方在线借贷中介平台集资诈骗45名受害人合计达人民币2000余万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木某于2010年在南通注册“优易公司”,被告人木某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是被告人木某、黄某。2012年8月18日~2012年12月21日,被告人木某在如皋市某亿丰商城内,以优易网从事中介借贷为名,在未取得金融业务许可的前提下,编造“优易公司”系香港亿丰公司旗下成员,谎称亿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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