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领域存在"征税盲区域",税收流失严重。
1.电子商务发展迅猛,市场规模迅速扩大。年增速平均为GDP(7%-9%)的2-3倍。2014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整体规模达到12.3万亿元,同比增长21.3%。
2.从电商模式来看,B2C已基本实现征税,C2C模式由于我国对个人网店管理办法的规定较为模糊,也并未指出工商登记注册条件的具体内容,因此C2C电商模式成为"征税盲区"。
3.电商行业税收流失严重,B2C市场规模达到1.29万亿元,C2C市场规模为1.51万亿元。我们按照"平均税负法"以及"流失率法"对电商税务流失程度进行测算,按照"平均税负水平"进行测算的税收流失规模约为0.25万亿元,占实体总税收的1.8%;按照"税收流失法"的主体,可以预测出2014年电商税务流失约为0.20万亿元,约占实体税收的1.4%。根据艾瑞咨询数据显示,2017年,C2C市场规模将由1.5万亿增加到3万亿,届时税收流失将达到0.5亿。
主客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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