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草案)》第二次审议稿(下称条例二审稿)提请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今年5月,《条例(草案)》首次登上省人大常委会。
高速路上违反规定超车的处罚首次进入四川地方法,有此情形的罚款200元。另外,进隧道前开灯也入法;明确提出清障救援不能指定维修场所,否则罚2000到5000元。
新规
违规超车罚款200元
为规范行车,《条例(草案)》已在此前把三种违规行为"拉黑"--非紧急情况下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的;违反车道行驶规定,占用小型客车道行驶的;发生交通事故不按规定撤离现场的。这三种行为要处以200元罚款。条例二审稿再添新内容,"违反规定超车的"也被纳入,同样处以200元的罚款。
进隧道前应先开灯入法
有常委会组成人员还提出,《条例(草案)》中应增加高速公路隧道通行规则和限速标志设置要求,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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