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央行着手研究取消境外央行类机构投资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的额度限制,此提议在近日有所进展。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境外央行、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运用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市场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称,相关境外投资者可经备案进入国内银行间市场,除投资种类增加外,可自定投资额。
《通知》主要阐述了三个要点:相关境外投资者进入银行间市场应向中国人民银行提起投资备案;相关境外投资者可开展债券现券、债券回购、债券借贷、债券远期,以及利率互换、远期利率协议等交易;相关境外投资者可自主决定投资规模。
通知指出,相关境外机构投资者进入银行间市场,应当通过原件邮寄或银行间市场结算代理人代理递交等方式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中国银行间市场投资备案表。
对此有专家认为,此项要求一改以往风格,采用备案的方式对境外投资者进行审查。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国际金融系主任张碧琼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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