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网讯 为拓宽原油进口渠道,形成参与主体多元、公平透明、竞争有序、富有活力的经营体制,商务部7月23日发布了关于原油加工企业申请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对非国营原油加工企业的申请条件进行了明确,具体包括装置条件、能耗要求、安全管理制度等。
卓创资讯分析师高健对此解读表示,原油进口新规或有助于推动行业整合,缓解“茶壶”炼厂产能过剩情况。
商贸函[2015]407号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增长、调结构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3〕83号)和《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19号)文件精神,拓宽原油进口渠道,形成参与主体多元、公平透明、竞争有序、富有活力的经营体制,现将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企业申请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申报材料
(一)申请条件。
申请企业需具备法人资格,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或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同时,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拥有一套及以上单系列设计原油加工能力大于200万吨/年(不含)的常减压装置。
2.炼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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