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的15年里,凡是经福建省发改委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货物采购的环节的招标事项,均需经过核准,主要涉及招标的范围、方式和组织形式。无论是国有还是民营项目,都在审批项目的同时确定要不要进行招投标、是公开招投标还是委托招标。
这种情况从今年8月起将发生根本性的改变。日前,福建省发改委出台《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规定“非国有资金投资、非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项目单位不需申请核准招标事项,由其自主决定是否进行招标发包,是否进入有形市场开展工程交易活动”。这意味着,福建率先全面放开民营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未来民营项目有无必要通过招标发包,都由项目单位自己说了算。
【权威解读】
记者:改革招标事项核准主要是基于什么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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