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不久前出台的废钢铁加工类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朱继民在7月20日召开的2015废钢铁行业大会上表示:贯彻和执行好优惠政策,对今后废钢铁行业的发展,以及钢铁企业多‘吃’废钢的经营发展战略,都具有重要作用。 在6月26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中明确,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的废钢铁加工类企业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30%的优惠政策,利用冶金渣(钢渣)加工成水泥原料、用于混凝土添加料的企业可享受即征即退70%的优惠政策。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联合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全联中小冶金企业商会等7家相关协会,共同举办了2015废钢铁行业大会,探讨今后税收优惠政策精神落实的相关工作。近年来,废钢铁加工企业由于无法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综合税负过高,导致成本传导到钢铁生产企业,使我国废 ...
全文地址:https://bbs.pinggu.org/thread-3814337-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