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业协会日前发布《证券公司开展场外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试点办法》, 对证券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场外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各项监管规则进行了明确。分析人士认为,《办法》出台解决了券商开展非上市公司股权融资业务的诸多难点,将使中小微企业的股权融资空间得到极大的拓展。从长期看,《办法》还将极大增加质权标的股供给,有助于证券公司业绩增长。
场外市场发展面临新机遇
据机构人士介绍,目前我国股权质押融资最大的问题,在于金融机构和准金融机构等主要面向上市公司的股东开展股权质押融资业务。相比之下,中小企业往往更因其净资产规模小、难以评估等原因,无法通过股权质押的方式实现融资。
招商证券分析人士认为,场外股权质押融资业务的推出为场外市场发展提供新机遇。随着《办法》的出台,以及报价系统和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开放市场机制日益完善,中小微企业的股权融资空间将得到极大的拓展。同时,通过区域股权交易市场等开展股权质押,还可吸引更多的未上市公司、中小微企业通过股权托管、挂牌、质押登记等方式加强与资本市场、中介机构的联系,更好更快地发展壮大企业。
华泰证券分析人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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