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民企呼唤已久的原油进口权放开终于迎来关键性的突破。
商务部昨日公布《关于原油加工企业申请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符合条件的原油加工企业可获得原油进口资格,并设定了一系列前置条件。由于此前非国营贸易进口原油被要求近两年具有原油进口业绩或新经国家产业主管部门核准的使用进口原油资质 ,实际上扼杀了民企进口原油的可能。而此次的条件在业内看来很多民企都能满足 。
分析人士认为,此举应是今年油改配套政策的一部分,意味着民企进口原油的大门进一步敞开,优先惠及符合条件的原油加工企业,对在海外拥有油气资源的企业来说也是一大利好。
《通知》要求,申请企业除有对外贸易或进出口经营资格,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还需拥有单套原油加工能力大于200万吨/年的常减压装置,并对炼油能耗、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等作了一系列规定。符合条件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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