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就27日收到的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证监局发布的《关于对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公司董事会及经营层给予高度重视,拟在收到该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披露经董事会审议后的整改报告,同时上报监管部门并向广大投资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告显示,公司2014年度存在因未按合同约定寄送入伙通知、未完全转移与房屋相关的后续处置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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