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演出商而言,都绕不过一关又无比挠头的就是拿到各级许可、审批,办妥各种手续,演出顺利开场。近日文化部发布相关规定,将改进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解决部分地区存在的擅自停止部分审批项目、调整审批层级、增减审批条件以及超规定时限审批等问题。
该系列规定出台是为贯彻落实此前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务院关于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做好文化市场主体准入工商前置,也就是俗称的“先照后证”。
根据国务院部署,文化部将涉及演出、娱乐、网络文化等主体准入审批项目实施“先照后证”制度。要求文化行政部门做好工作衔接。主动与工商行政部门沟通,已经建立工商登记信息推送机制的,文化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工商推送信息2个工作日内确认收悉,并督促指导文化市场主体申办许可;未建立工商登记信息推送机制的,文化行政部门要主动指导文化市场主体在开展经营活动前依法办理许可。同时简化申报材料。在受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娱乐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业务时,工商行政部门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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