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建设更加开放透明、具有广度和深度的债券市场,以更好地发挥市场资源配置的功能,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境外央行、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运用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市场有关事宜的通知》,将相关申请程序简化为备案制,取消了对上述机构的额度限制,将其投资范围从现券扩展至债券回购、债券借贷、债券远期、利率互换、远期利率协议等交易,并允许其自主选择人民银行或银行间市场结算代理人为其代理交易和结算。
目前,银行间债券市场已成为中国债券市场的主体部分。为维护债券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人民银行鼓励境外机构投资者基于资产保值增值的需要进行长期投资。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与境外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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