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金融、类金融机构资金流动难以监控
7月31日,央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实际上,此次征求意见稿并非第一版,比起之前,本轮意见稿有何亮点?第三方支付机构业务范围是否缩小?现有额度是否适应消费者需求?未来支付行业将因此发生何种变化?
为此,《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专访了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所长助理杨涛,对意见稿进行解读。
根据账户实名制强弱确定额度
第一财经日报:本轮意见稿与第一版相比,在限额管理方面有何亮点?我们注意到第二十八条“支付机构应根据支付指令验证方式的安全级别,对个人客户使用支付账户余额付款的交易进行限额管理”,这是出于什么考虑?
杨涛:意见稿值得关注的地方不少,这里重点想说两方面,一是对于支付账户的支付功能管理,二是依托支付账户的非支付金融功能拓展问题。
一方面,经过多次讨论之后,与第一版相比,意见稿对最初的限额管理有了较大放松,并且不是按照网络账户转账和消费的交易行为,而是转为根据实名制强弱的账户性质,来确定额度,这是比较积极的一面。
日报:上述限额管理对消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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