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了《保险公司服务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首次提出了现代保险服务业的概念,突出了保险的服务属性,进一步明确了保险产业的地位和功能作用。同样基于对保险服务的重视,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IAIS)核心原则中明确要求“监管机构要制定对保险业务行为的要求,以确保客户在签署合同前至合同履行完毕的整个过程受到公平对待”。建立保险服务评价体系是适应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和推动保险业国际化发展的需要。同时,建立保险服务评价体系也是监管机构的重要职责,是贯彻落实近年来保监会党委确立的“抓服务 严监管 防风险 促发展”十二字方针、体现“为民监管”的核心价值理念、切实加强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的重要举措。在此背景下,今年初,保监会党委决定启动保险服务评价工作,由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牵头成立保险服务评价体系建设工作小组,经过近四个月的深入细致调研和广泛征求多方意见,于日前完成《办法》和相关指标体系的起草工作,经保监会主席办公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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