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江苏省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布《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草案)》,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条例草案共5章64条款,分别从行政、家庭、学校、社会、司法等不同领域制定了保护条款和相关法律责任。其中规定,父母不得让未满六周岁或者基于生理原因需要特别照顾的未成年人独处。(8月3日人民网)
2013年南京饿死女童事件后,对未成年人"家庭保护"进行立法规范显得尤为迫切。南京立法要求父母不得让六周岁或者基于生理原因需要特别照顾的未成年人独处这种想法很好,如果没有配套的措施,即使形成了法律,实施起来恐怕很难。
作为父母让孩子独自在家,肯定也有许多无奈,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如果不是逼于无奈,谁愿意把孩子丢在家中不管呢.当然像2013年南京饿死女童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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