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住建局联合市财政局、地税局下发《关于调整我市普通住房价格标准的通知》(下称《通知》),对东莞市普通住房价格标准进行新的调整。
新标准实施后,一类标准价格上升991元,二类标准上升101元,三类标准则下降443元。
各镇街(园区)分类也有所变动:樟木头镇将由一类降至二类,谢岗由二类降至三类,中堂、企石、横沥由三类升至二类。
本标准自2015年9月1日起至2016年8月31日止(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执行。
分类标准反映住房价格变化
根据《通知》要求,此次一类标准价格上限为11106元/平方米,比上年标准上调991元;二类标准价格上限为7854元/平方米,比上年标准上调101元;三类标准价格上限为5943元/平方米,比上年标准下降443元。
本次调整后,按照单套住房建筑面积计算,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实际成交价格继续按镇街(园区)划分为三类标准。与2014年相比,一类镇街由13个减少到12个,二类镇街由14个增加到17个,三类镇街由6个减少到4个。
调整具体为:樟木头由一类降至二类,谢岗由二类降至三类,中堂、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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